代表性案例:施工合同纠纷的结算争议
在梁X、杨X与山东XX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中,核心争议在于工程款的结算标准。案件当事人因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,其签订的《劳务分包协议》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。
案件核心争议点:
- 原告方主张:工程完工后,应按市场价和定额标准结算工程款,并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及各项补偿费用。
- 被告方主张:应严格按照原无效合同的约定单价进行结算,并指出已支付的款项可能已超过应付总额。

案件审理过程与司法认定
案件经历了一审和二审程序。
一审阶段:
- 原告申请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。
- 鉴定机构出具了两种意见:按市场价结算和按合同约定价结算。
- 一审法院采纳了按合同约定价结算的方案,判决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。
- 双方均不服判决,提起上诉。
二审阶段:
- 二审焦点集中于结算标准、已付款金额核实、质保金是否应扣除、管理费、补偿费用及诉讼时效等问题。
- 代理律师坚持应严格参照无效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。
- 法院对被告已支付的所有款项进行了逐笔核实,并重点审查了质保金的扣留是否合理。
终审判决结果与法律依据
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。
法院认定与判决要点:
- 结算原则:鉴于工程已分项验收并交付使用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应参照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结算。法院采纳了鉴定方案二(按合同价)。
- 工程造价:最终认定的工程造价为 25,816,660.55 元。
- 欠款金额:经核实已付款项后,认定尚欠工程款为 1,003,630.26 元。
- 质保金处理:因质保期已届满,二审改判质保金不应再予扣留。
- 利息计算:相应调整了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。
- 其他费用:维持了一审关于项目前期补偿费和项目费用的判决。
- 费用分担:诉讼费及鉴定费由双方按照胜诉和败诉的比例分担。
终审判决在维持参照合同约定结算这一核心原则的基础上,对欠付款项的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了更为精确的认定。

